越單純、明快的名稱,越易于和消費者進行信息交流,易于刺激消費者的暇想。
可見,易讀易記的名稱是理想選擇。??
新和特有時不可分離,唯有富含新鮮感、有創意的名稱,才有可能是獨特的。以全然未出現過的詞語作為新公司的名稱時,往往引人注意,但也要冒能否被大眾接受的風險,有必要反復宣傳。
發音響亮、朗朗上口的名字,比那些難發音或音韻不好的名字容易傳誦。企業擁有一個響亮的名稱,是讓消費者“久聞大名”的前提條件。
巧妙地利用聯想的心理現象,使企業名稱能給人以好的、 吉利的、優美的、高雅的等多方面的提示和聯想,能較好地反映出企業的品味,在市場競爭中給消費者好的印象。
沒有形式就沒有內容! LOGO是品牌形象核心基因! VIS是企業品牌形象性格調性!